2012年1月30日星期一

从一位女子12年苦难经历看中共黑恶本质

―― 江西省女子监狱等迫害法轮功学员江兰英的恶行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南昌法轮功学员江兰英,是一个柔弱的未婚女子,原为工人,由于修炼法轮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展开全面迫害之后,江兰英坚持说真话,善意地向政府反映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然而,使人悲愤的是,这位善良女子绵延不绝的人生噩梦却由此开始……


江兰英近照

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二年,初陷囹圄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三岁的江兰英初次陷入魔掌,先是遭南昌市青山路派出所恶警周向峰等绑架,继而在十一月被劫持至南昌市第三看守所。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在看守所里,看守所恶警刘秀英等指使犯人毒打江兰英,将她打得全身青紫,还在寒风刺骨的冬天叫人往她身上倒尿;恶警孟南用脚镣同时将江兰英等八位法轮功学员串在一起,再把每个人的一只手铐在脚镣的一个栓子上,致使八人二十四小时都只能弯着腰,不能行走,不能睡觉,生活不能自理,全身疼痛。恶警对她们还随意辱骂。

二零零零年一月,江兰英被强行关入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到期后又被非法延期劳教一年。

酷刑演示:死人床

在劳教所里,恶警大队长王俊征、副大队长李小群、徐校良轮番用警棍殴打江兰英,并把她绑在两张合并的床上,双手双脚拉直到极限,再用铐子铐住、固定在床上二十多天,鼻子上再插上一根橡皮管灌食,管子从早上八点一直插到晚上十点,江兰英连呼吸都很困难,食道也被插的流血。

江兰英长达半年多被关押在一个仅四、五个平方米的小号子里,由三个吸毒人员看守,平日门窗紧闭与外界隔绝,吃喝拉撒全在里面,屋内空气浑浊,终日不见阳光。

劳教所恶警以减刑为条件,诱使吸毒犯拼命折磨、打骂法轮功学员。所长曾庆智、吴××、大队长王俊征都是参与的主谋和凶犯。恶警邓俭将五名法轮功学员关入禁闭室吊铐五天五夜,并用警棍殴打;恶警周茜群将法轮功学员黄淑萍打得鼻青眼肿;恶警洪创华用一大串钥匙抽打学员江有香的脸,致使她脸被打得变形;恶警杨丽萍用铁器将学员撬得满嘴鲜血却哈哈大笑;恶警徐校良用警棍打人时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你们死了就象狗一样拖出去。一次,曾庆智和王俊征召集吸毒人员开会,怂恿道:对法轮功人员要"该出手时就出手!"吸毒人员散会后立即对江兰英大打出手,她们用铁丝做的衣架把绝食抗议的江兰英的腿脚抽打得青一块、紫一块。

劳教两年后,恶警还不放江兰英,将她关入洗脑班。在洗脑班里,江兰英绝食抗议,出现病危,青山路街办(主任黄伟)和派出所在这种状况下仍然合谋将她继续非法劳教三年。在女子劳教所,江兰英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劳教所怕承担责任,才通知家人办保外就医,江兰英于二零零二年一月回家。

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七年,狱中苦难

二零零二年七月的一天深夜,以南昌市国保大队李小平为首的一群恶警又一次强行闯入江兰英家,将江兰英劫持至青山路派出所,江兰英遭指导员李××的毒打,后被送入市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间,江兰英遭恶警孙××灌盐水,市东湖分局和青山路派出所多次对江兰英暴力提外审,轮番对江兰英进行折磨,采用的手段包括扇耳光、用铁棍打、不让睡觉、用脚使劲踩她的双脚等,参与迫害的恶警有青山路派出所恶警周向峰、王力、魏××等;东湖分局恶警刘××等甚至用凳子轮番坐到江兰英脚上折磨她,致使其双脚大脚趾严重受伤,指甲脱落。后江兰英被非法判刑五年,转入江西省女子监狱。

在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的日子里,江西省女子监狱以监狱长为首的警察人员积极追随恶首行恶,做法暴虐低下,令人不齿。二零零六年,监狱恶警万敏英把法轮功学员张育珍双手挂铐得失去功能至今还留有后遗症;法轮功学员梁美华指出她们的恶行,副监狱长李晖竟然说:"对没转化的法轮功怎么样都可以!"她们采取极端手段迫害坚定的大法修炼者,这些都由教育科长、恶警钟云华及各大队的教导员、大队长来实施,他们调配犯有重刑的犯人"包夹"法轮功学员,逼迫"包夹"犯人参与迫害以达到"转化"学员的邪恶目的,江兰英也遭到监狱的残酷迫害。

在监狱中,江兰英长期绝食要求无罪释放,医院多次下病危通知单,省、市"六一零"官员到医院查看,但都置之不理。恶警们公然叫嚣:就是死也要死在这里,绝对不放人。

酷刑演示:灌食

江兰英长期绝食,恶警们就长期野蛮灌食。为达到使江兰英"转化"的目的,女子监狱长期对其实施高压迫害。参与实施迫害的恶警包括副监狱长李晖、教育科钟云华、恶警胡睿华、指导员王芬、教导员万敏英、王娟、大队长曾向辉等。他们曾指使四个犯人轮流监督,连续几昼夜不让江兰英睡觉,昼夜罚站,站不住就绑着站,而且不允许她打瞌睡,否则就暴力惩罚;犯人舒影静、邓利平有一次把江兰英高高绑在窗子上,逼她签字"转化",直到她几乎虚脱才松开,此时江兰英全身发抖,失去知觉。

在女子监狱三大队,深夜里经常都能听见江兰英痛彻心肺的惨叫声。由于长期遭受非人的折磨,江兰英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骨瘦如柴、两腿僵直、全身麻木,长期的体罚造成双脚充血肿大。

二零零五年,恶警胡睿华将江兰英绑在床上强行灌饭,不配合灌饭胡睿华就对江兰英扇耳光,摧残迫害使得江兰英神智不清,大小便拉在床上,恶警钟云华还辱骂说是她故意拉在床上的;胡睿华命令两个"包夹"犯人强行把江兰英在水泥地上拖来拖去,鞋子磨破了也不停。在江兰英经过绝食反迫害,身体非常虚弱的情况下,胡睿华命令"包夹"犯人说:"不放弃信仰晚上不让睡,也不允许加穿衣服,冻着。"她还恬不知耻的对江兰英说:"你现在转化也是转,我们强迫你转也是转,何必吃那个苦头呢?"

胡睿华还把写满诽谤大法及大法创始人的标语命人贴在江兰英睡床周围,并说你不放弃信仰我就这样,你转化了就不会这样,这都是你造成的;见达不到目的又命令劳教人员刘成、万银会、邓利平野蛮强制江兰英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把江兰英按倒俯卧,一人坐在江兰英臀部上、第二人按着她双肩,第三人抓着她的手夹着笔控制着手强"写""三书"。胡睿华还邪恶的说:你看你也没遭报应,写吧……

在女子监狱医务室,胡睿华见江兰英在被迫害的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在病房尿盆大小便,就命令"包夹"把江兰英的裤子脱至大腿处,继而将她拖到地上光着臀部坐到冰冷的地上,然后胡睿华亲自把江兰英双手分开拉到极限绑到床沿上,那时正是寒冷的冬天,零度以下,外面正刮着凛冽的寒风,胡睿华命令"包夹"将窗户打开,说:"看着她,让风吹她!"这样折磨了江兰英十多个小时。

江兰英在女子监狱最后被迫害得双腿不能正常行走。至今双脚都是麻木的,不能自如控制。

监狱为了达到"转化"江兰英的邪恶目的,还叫来当地李家庄社区的主任刘丽华一行人来威逼利诱她。见达不到目的,又找来她的家人。江兰英的家人说:"她自己的信仰别人是改变不了的,她有自己的思想。"胡睿华脸色马上一沉,气势汹汹……直至在江兰英临释放前,胡睿华还凶狠狠地说:"如果不是你要到期了,我还是不会放过你的。"

二零零七年~二零零九年,获"自由"后……

江兰英入狱五年,于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二日被释放回家后,彭家桥街办马上就从各社区居委会抽调人员,由李家庄居委会社区主任刘丽华、书记任厚平具体负责对江兰英的非法监控。任厚平一上班就站在江兰英家门口监控,还经常打电话到江兰英家询问、骚扰;刘丽华见江兰英妈妈购物回来也要问问买了什么东西,进行"检验",江兰英去买衣服刘丽华也跟踪其后,进行肆无忌惮违法监控,刘还指使文教路社区的工作人员林亚民经常上门骚扰,一坐就是一个上午,林说自己也不愿意来,但刘丽华见他没来就会打电话催他来。街办还买通三楼住户陈石长对江兰英进行二十四小时监视,每月给工资六百元。后来很多邻里都对陈石长说:"人家这么好的人你别再参与进去迫害、作恶了!"结果陈石长也拒绝监控了。

街办让社区以"照顾离家近"为借口安排江兰英到社区扫地,江兰英在看到社区书记任厚平做的材料上写着安排江兰英在我社区劳动,并一一汇报情况后,才知道了恶人是为了达到长期监控迫害才这样安排的。

江兰英很快应聘到一份工作,但是街道办事处的党委副书记吴彪想阻止她到外面工作,为了达到长期非法监控的目的,吴彪伙同司机等一班人开车跟踪江兰英到其所在的工作单位进行骚扰,并问单位领导:"这工作是谁介绍的?"当得知是江兰英在报纸上应聘的后才灰溜溜走了。这件事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应聘工作单位的人都觉得街道办的这几个"政府官员"太不正常、太坏了,单位领导也觉得太不可思议了。由于社区在暗中施压,这个单位最后还是没敢聘用江兰英。几天后,吴彪又找到江兰英,让她再到社区扫地,遭到江兰英的拒绝。在江兰英自己从新又找到一份工作后,吴彪又一次找上门,问江兰英在哪里工作,江兰英拒绝告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一年,再入炼狱

二零零九年四月三十日下午,南昌市筷子巷派出所突然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梁美华家中抢劫走电脑、打印机、光盘和部份用于生活的现金,并非法劫持绑架了正在一起看书的八位法轮功学员,江兰英也在其中,她又一次失去自由。

筷子巷派出所找来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小平,李小平安排西湖分局刑侦队把江兰英、梁美华、姜小燕等人带到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进行刑讯逼供。

西湖分局恶警王元华把江兰英从筷子巷派出所带走时说了一句话:"网上都说我是江西十大恶警之一。我打人很厉害,×××在××时候,我把她们吊起来拷打,用电棍击打她们、电她们的脚心,她们都被我打怕了。"在公安西湖分局刑侦大队,江兰英遭受非法审讯,一进门,王元华就大声叫喊着:"把老虎凳搬来!"然后由几个恶警搬来了一张审讯桌,上面、下面都有双铐。王元华把江兰英双手、双脚铐住,就开始行凶。江兰英不配合恶警王元华录"口供",王元华就对两个警员说:"拿辣椒水来!"他们拿来了一瓶带喷打辣椒末之类的喷射器,晚上不许江兰英闭眼睛,睡就喷,不配合他们就用电棍电,江兰英被电的全身颤抖,喷得眼泪鼻涕直流,眼睛睁不开,就这样被折磨到深夜。

酷刑演示:电击

恶警们没有从江兰英身上得到任何口供,就把人又送到筷子巷派出所,由筷子巷派出所把江兰英、梁美华、姜小燕等人直接送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在第一看守所江兰英受到强行灌盐水的迫害,参与的有所长、警员胡晓纯及一名姓孙的恶警医务人员。

西湖分局勒索了几个法轮功学员家属的钱财后放了几个人,但见江兰英的家人迟迟没有交钱就不放江兰英。江兰英在看守所被关了三个月后,恶警就直接把她送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在劳教所,江兰英她被关押在六、七平方米的小房间里,劳教所为阻止法轮功学员炼功使用吸毒人员"包夹"她,不让她炼功,不让她和其他法轮功学员碰面,长期隔离开。女子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做奴工,有时加班加点达十二~十三个小时。没完成产量就加期。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经常会发生"包夹"恶人殴打法轮功学员的事件。黎桂花是七十多岁的九江法轮功学员,因为盘腿就几乎天天都被"包夹"打骂。劳教所领导放纵、纵容恶人殴打法轮功学员,陈玉莲因拒绝穿劳教所的囚衣,就当场被吸毒人员何雪英扇耳光,警察陈英中队长在旁边"视若无睹",默许、纵容行恶,吸毒人员在背地里说打法轮功白打,想打就打。

对于快到期的法轮功学员,劳教大队要求她们写一份自我鉴定。江兰英不写,劳教大队就叫"包夹"代写,江兰英让"包夹"犯人不要写,写了假话对她不好,因为法轮功是最好的、最正的,没有错,修炼法轮功在中国也是合法的,写什么认罪、认错的?"包夹"吸毒人员郭用芳说自己也不想写,但不写就会受到大队的惩罚加期、扣分。劳教所就是这样使这里的劳教人员不想参与迫害也要强迫让她们干。有一个劳教人员刘小玲气不过了,对中队长陈英说:我没有义务给你们看管法轮功,结果招来了劳教加期的惩罚,后来她再也不敢抗拒胁迫了,并且还对法轮功学员更凶了,因为她怕再加期招来对自己的迫害。你不迫害法轮功,劳教所就迫害你,看你怎么选择!恶警金玉花自我坦白道:我不怕人家说我是恶警,我们一大队(关押迫害法轮功的大队)的都被称作恶警――这就是劳教所"春风化雨"般的"人性化管理"!

在劳教所,江兰英又被关押了两年多,其中包括因江兰英拒绝做奴工、抵制点名而被恶警金玉花加期关押的多日,直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三日,江兰英才离开劳教所。

迫害必须终止!

一个弱女子,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是邻居公认的好人,仅仅为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仅仅因为修炼做好人而被中共非法抓捕,第一次被劳教两年,第二次被判刑五年,
"自由"后,仍然备受监控及生存压力,乃至第三次又被非法劳教两年多,从一九九九年法轮功被迫害到二零一二年的十二年半时间里,江兰英竟然有九年是在洗脑班、看守所、监狱与劳教所里度过,余下"自由"后的两年生活也遭到监控与干扰,饱受凌辱、摧残与歧视,试问:人的青春有几个十二年啊?今年,江兰英已四十六岁了,依然独身一人,没有自己的家庭和稳定的工作,靠自己在外打工一个月挣几百元钱维持生存,与年迈的母亲住在一起,相依为命,江兰英和其他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悲惨命运多么令人心酸与愤怒!

中共对官员贪污腐败,社会道德沦丧,黄、赌、毒、黑社会横行放任纵容,对修真、善、忍的好人,却没完没了的施加迫害长达十二年半之久,在这十几年里,迫害政策没有改变,施行泯灭人性迫害手段的恶人们没有受到法律惩罚,所谓国家《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以及《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等法律遭到中共自己的公然强奸,成了一纸空文。中国同胞啊,想想吧:这样黑、这样恶的"党和政府"是好还是坏?是值得拥护还是必须唾弃?那些加害者是"人民公仆"还是流氓恶棍?――相信每一位良知尚存的人都不难作出正确判断!这里告诫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中共警察与干部:"善恶有报"是天理,你们为中共邪党卖命而做的每一桩恶行都记录在天、也记录在人,每一件都要由你们自己来承担恶果,如果你们不思悔改与赎罪,不停止对法轮大法正信的迫害,终将逃脱不了"恶有恶报"的规律,在"天灭中共"的历史大潮中为邪党殉葬!是迫害必须终止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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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和建议发稿:2012年01月30日 更新:2012年01月3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30/从一位女子12年苦难经历看中共黑恶本质-252411.html

2012年1月13日星期五

中共把罪恶包装成了“国家秘密”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去年九月,国内媒体对河南洛阳“性奴案”作了广泛报道:一男子先后将六名女子劫持在地下室作其性奴,并杀害了其中两名。可是这样一起惨案当时竟然被洛阳警方压了下来。当记者曝光了这起惨案时,有人找上门来声称记者“侵犯国家机密”。

这怎么能是国家秘密?已经破了的案子,作案人已经归案,本应公诸于众,还民众一个起码的知情权。同时通过对惨案的剖析,可以促使整个社会对此反思,从而达到惩治罪犯,减少犯罪的目的。可洛阳警方竟然如此恫吓记者,真是匪夷所思!

当然,民众对此案有诸多的议论,那是因为这个案子最终见诸了报端。那么那些没有报道出来的以“国家机密”包裹着的罪恶又该有多少呢?特别是那些被严禁报道,却又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的惨案,其“机密”级别又该是何等之高!

中共在对法轮功迫害中,借“国家机密”进行摧残的案例可谓比比皆是……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派出所将本镇赵家村正在自家花生地里干活的法轮功学员赵金华绑架。在派出所,张星镇盖岭村书记的儿子傅文会抓住赵金华的头发拳打脚踢,又用胶皮棒子没头没脸地在她身上猛抽;恶警张海指挥暴徒用手摇电话机给她施电刑。赵金华被电昏后,又被打醒;再电昏,再打醒,这样连续昏死四、五次。赵金华被暴打十天后去世,年仅四十二岁。

赵金华被虐杀后,她的哥哥曾见过她的遗体。他说:“她除了脸上有点原来的好皮肤外,从脖子往下全身乌紫一片,有的地方还破了皮,太惨了!”后由烟台法医作验尸解剖,验尸报告是:除头部外,身上多处创伤,在120×60厘米范围内,皮下有淤血。结论是:多处受软物体击打而死。

赵金华是全国第一例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致死案,当时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

人被打死了,市委书记仇善强、市委副书记董希彬、市政法委书记姜中勤和公安局长蔡平密谋,谎说赵金华“死于心肌梗塞”。为防止消息外泄,警察和张星镇政府人员把守通往医院病房的路口,不准外人靠近。副市长张桂芬亲自赶到医院坐镇指挥。张星镇政府还派人把通往外界的各个路口把守住,不准镇里的法轮功学员外出,不准接触赵金华家人。

尽管如此,赵金华被折磨致死的案情仍然被报道到了海外。当局不去查办凶手,反而追查是谁泄露了“赵金华被公安打死了”这个“机密”。他们调整警力,成立了十个专案组,每组至少六人,对他们怀疑的一切法轮功人士随意绑架,刑讯逼供,牵扯近百人。最后竟然将两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所安的罪名是“扰乱社会治安”和“泄露国家机密罪”。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一日,重庆大学高压输变电专业硕士研究生法轮功学员魏星艳,在校园内被抓捕。五月十三日晚,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警察唆使两个女犯人强行剥光魏星艳的衣服。一警察把她按在地上,当着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了她。

魏星艳被警察公开强奸被海外媒体曝光后,“六一零”警察为了掩盖罪责,把魏星艳在重庆大学的所有档案和专业封锁,并正式通知重庆大学统一口径:“对外一律不承认有魏星艳这个学生,不承认有高压直流输电及仿真技术专业”。将所有知情警察全部调离岗位。重庆警方还大肆抓捕知情的法轮功学员,并对陈庶民、袁湫雁、黎坚、殷艳、卢正奇、刘范钦、何明礼等七名法轮功学员,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分别判处五至十四年重刑。

这分明是罪恶!为什么被当局视为“国家机密”?可是事实却就是这样。中共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几乎所有的迫害案件都是被中共秘密处置的:不许律师代理,不让民众旁听,不准记者采访,连绑架法轮功学员时,中共都要求秘密抓捕。

从实质上说,中共就是把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当成了“国家机密”。不这样做,它对法轮功的迫害就维持不下去,因为它对法轮功的迫害本身就是邪恶和非法的。在国家机密的幌子下,中共才能混淆黑白地将所有的罪恶歌颂成它自己的佳绩。中共对强奸与杀人狂徒大加袒护,并且阻止真相传出,这是中共的本性决定的。

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十二年当中,数十万起案件,有哪一件案件公正审理过?又有哪一起案件不被当成国家机密任由中共随便处置?这当然也包括那些被中共大肆宣扬的栽赃法轮功的案件,如中共导演的天安门自焚伪案,都是别有用心地编造,而其编造的过程更是中共的国家机密。

中共将杀人与强奸当成国家机密进行包庇,并对曝光罪恶的公民判刑,它邪恶的本质昭然若揭。中共将罪恶当成国家机密的后果,何止是剥夺了民众的知情权,又何止是对罪犯的姑息与纵容,这是对所有中国人的恐吓!在这样的国家机密面前,中国人感到的只能是恐怖。只有邪恶的政权才会将罪恶视为国家机密进行遮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中共把罪恶包装成了“国家秘密”-251706.html